赣州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来评价验收

12月8日,赣州市召开创建全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工作验收评价汇报会,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县)评价委员会赣州评价小组组长、省农业农村厅原副厅长唐安来参加会议并讲话,赣州市政府副市长李文信出席会议并向省评价小

12月8日,赣州市召开创建全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工作验收评价汇报会,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县)评价委员会赣州评价小组组长、省农业农村厅原副厅长唐安来参加会议并讲话,赣州市政府副市长李文信出席会议并向省评价小组汇报了创建工作情况,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31个创建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会议。章贡区、全南县、兴国县、上犹县县区政府负责人参加会议,分别向省创建验收评价组汇报了当地开展创建情况。

国务院食安办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鼓励地方政府发挥首创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带动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部署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为此,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全域参与创建。赣州市列入争创全国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范围,章贡区、全南县、兴国县、上犹县经市级评价后,列入创建全省食品安全县区范围。

此次验收评价将采取听取报告、材料审核、座谈会、明察暗访、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第三方现场评价,同时结合公众满意度、食品安全治理预调查等第三方民意调查情况进行最终评价。

赣州市自2016年开展创建工作以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在源头安全、问题整治、示范创建、品牌建设、餐饮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主要成效,从组织体系、体制机制、经费保障、技术支撑、创建氛围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下一步,赣州市将从进一步完善治理、抓牢全程监管、强化社会共治、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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