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加强农贸市场食品追溯体系建设 切实保障百姓“菜篮子”安全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2020年7月,按照“政策支持、企业投资、惠及民生”的思路,在中心城区投资200万元改造建设“一全封闭一半开放”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2020年7月,按照“政策支持、企业投资、惠及民生”的思路,在中心城区投资200万元改造建设“一全封闭一半开放”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后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得到了有效提升。与此同时,准格尔旗市场监管局全面启动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断夯实食品安全质量基础,提升管理水平,着力实现三大目标。

第一,建立两个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建立了两个机构。一是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二是工作机构,成立了由辖区市场监管所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监管人员、信息员、驻场工作人员、快检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工作机构。

第二,建立一套制度,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管理能力。为了切实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机制,维护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了农贸市场准入管理、进货查验报告、索证索票、溯源管理、信息检查、提供资料审核备案、食品定期快速检测、信息公示、食品退市、考核督查等各项制度。

第三,建立三本台账,采集全要素信息,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管理。为了加强农贸市场商户经营主体、货源以及运输规范化管理,建立了三本台账。一是商户基本信息台账,包括商户简介以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二是配送车辆信息台账,包括车辆信息,车牌号、行驶证号、载重、年检日期以及司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驾驶证号、身份证号和住址;三是供货方基本信息台账,包括供货方营业执照、小作坊证、健康证明复印件等。

第四,划分六种业态,推进行业业态分类,实施精细化管理。将农贸市场内商户按照经营范围划分为“蔬菜水果、地产食品、生鲜肉类、冷冻食品(水产)、米面粮油、日杂副食”六大类,实行分类管理,不断改善经营秩序,提升管理水平。

第五,落实五方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实落细。一是落实准格尔旗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指导督导、基础保障、培训考核责任;二是落实辖区市场监管所业务指导、协调解决、随机抽查、监管执法、督查检查责任;三是落实市场主办方提供资料信息、加强管理主体责任;四是落实信息员信息采集、收集、初审责任;五是落实驻场工作人员建立台账、数据采集、审核录入、日情公示责任。

第六,建立一套流程,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品质。一方面信息员入户采集信息,商户按需提供,信息员初审报办,对配合不力、遇到问题的,与基层市场监管所行管员联系,一线协调、采集解决;经初审无问题的报送追溯办审核,建立台账、信息录入,对资料不全、信息不实的,信息员再次采集信息,补全资料,驻场方日公示,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商户基本信息、供货方信息、索证索票、车辆信息、检测信息、监管信息、行政处罚情况等。另一方面驻场快检员每周一、周三利用快检设备进行随机抽检,抽检合格的建立台账,推送公示信息;不合格的,提交辖区市场监管所行管员,上报食品安全监管股,就地禁止销售该批次食品,并及时进行抽样送检,抽检合格的,方可进行销售,不合格的进行后处理,立案处罚,并公示有关信息。

第七,实现三大目标,紧盯目标不放松,决胜全胜目标任务。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准格尔、创建安全诚信农贸市场(超市)、构建源头可追溯、品质有保证、消费更放心、安全能保证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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