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山东”稳中向好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按照“十三五”规划的工作目标,深化“食安山东”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全力打造品牌方阵从顶层设计入手,推动山东省政府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按照“十三五”规划的工作目标,深化“食安山东”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全力打造品牌方阵

从顶层设计入手,推动山东省政府印发了《“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方案》《关于“食安山东”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发了全国首部“食安山东”品牌建设地方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从评选方式、准入退出等指标以及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示范创建等环节,规范评价创建行为。坚持“点线面”立体化推进,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山东全省已创建“食安山东”示范单位9000余家。同时,鼓励各地利用各种资源建设“食安山东”实体馆(展厅)、网络销售等线上线下平台,积极培育了“食安菏泽会客厅”“食安日照展销馆”“食安临沂51食品网”“智慧食安枣庄”“食安德州”品牌运营中心等“食安山东”平台。

支持行业自治,推进行业自律。加大培训引导力度,连续三年举办“食安山东”专题培训班,累计受训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3500余人,引导企业自觉对标达标,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扩大社会参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安山东”品牌宣传语,广泛开展“食安山东”大学生社会实践、“食安山东”随手拍等活动,有效提升了“食安山东”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全域推进“双安双创”

自2014年开始,山东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为契机,同步开展省级创建。目前已实现全域推进,13个市、78个县创建为省级及以上食品安全市县,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5市被命名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数量占全国三分之一,创建工作整体走在全国前列。

加强整体规划。山东省政府先后出台了食品安全市县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意见,2019年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再次对创建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到2022年,80%以上市县持续保持省级以上食品安全市县创建水平。

强化推进措施。分区域、分层次开展现场交流、观摩检查,引导各地相互学习借鉴。通过暗访检查、中期评估、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促进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全程参与中期绩效评估、群众知晓率、满意度调查和现场检查验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制定创建巩固深化提升意见,推进各创建成功的市县全面巩固深化提升创建成果。

实施精准创建。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接触最多、感受最深的地方入手,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创建工作最终衡量标尺,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确定基层基础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禽屠宰管理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执法履职、“三小”管理、违法犯罪打击治理等重点任务,集中力量和资源进行攻坚,以点带面,精准创建。

加强动态管理。山东省食安委专门制定印发了创建市县管理办法,建立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对已创建成功的市县开展年度检查,每三年进行复审,对不能持续保持创建合格水平的,及时采取警告、约谈、摘牌等处罚措施。

积极争取国家级创建。积极争取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和支持,在做好首批5个城市创建的同时,组织符合条件的省级食品安全市申报新一批国家级城市创建。国家先后在青岛、威海召开“双安双创”座谈会和现场会。

加强食安综合整治

实施“三安”联动,在全国率先建立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工作机制,各部门定期在监管、执法、检测、信息等方面开展资源共享与交流合作,实现无缝衔接,共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聚焦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每年部署开展“守护舌尖安全”系列整治行动,主动出击、重典治乱,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聚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先后部署开展了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通过整治,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状况得到改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态势得到遏制、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环境得到净化,达到了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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