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市场监管部门五举措确保非法捕捞渔获物抓实抓细

  近日,为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永顺县市场监管部门采取 “明查震慑,暗访深挖”的方式,加强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排查,覆盖率达100%。    抓源头,聚焦监管“度”。

近日,为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永顺县市场监管部门采取 “明查震慑,暗访深挖”的方式,加强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排查,覆盖率达100%。

抓源头,聚焦监管“度”。加大对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者的监管力度,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规定,从源头上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渠道。

抓准入,严守登记“关”。对今后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捕捞”等字样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从严把关,凡是不符合禁捕退捕有关政策规定的,一律不准登记;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捕捞”“江鲜”“水产”“渔港”等餐饮、水产品销售企业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工作。

抓网售,严把网销“路”。加强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监管。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违法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强化网络交易监测,完善监测关键词库和违法违规模型库,杜绝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网络销售。

抓宣传,严控涉渔“图”。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加工消费等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广告,及时提供监测数据,对涉嫌非法水生野生动物交易的虚假违法广告线索,第一时间严厉查处,全面净化水产品广告市场环境。

抓市场,加大查处“力”。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予以查处。

截止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开展联合执法3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8家次,检查农贸(批)市场47个次,检查商超210个次,检查餐饮单位381个次,查获非法渔获物21.5千克。(通联:李俊 田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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