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291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291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288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2批次

 

(一)福州市马尾区灵钧餐饮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福州市马尾区灵钧餐饮店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糕点不合格1批次

 

标称山东巴比熊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月19日生产的牛奶餐包面包,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三明市群惠乐超市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