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农业农村局,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鲁农法字〔2020〕7号)、《关于组织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0〕32号),8月2

各市农业农村局,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鲁农法字〔2020〕7号)、《关于组织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0〕32号),8月28日至9月23日,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组织有关专家,赴济南、潍坊、日照3市,在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的配合下,对山东惠康饲料有限公司、安丘六和饲料有限公司、潍坊玖瑞金枫饲料有限公司、济南广源饲料有限公司、济南东方希望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日照市福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莒县和美饲料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质疑提问、现场考察等方式,对企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履职、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实、原料档案管理、密闭式仓储设备和加工废弃物灭活设施运行、员工教育培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业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原料加工转换污染处理控制措施、农业转基因标识、加工原料非法变更用途等9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中发现,各企业均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7个方面:一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意识不强,知识比较缺乏,自我学习和教育培训不到位;二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不够具体适用;三是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够好,下脚料收集、清扫、灭活等关键岗位未明确责任人,制度未上墙;四是下脚料灭活设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五是场区、卸料口、筒仓周边等玉米洒落严重;六是档案管理不完善,人员进出场区、原料加工销售、下脚料处理等登记记录不够详实;七是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不准确。对于企业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出具整改意见,给出具体指导,要求企业组织整改,整改情况报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核查,并经省农业农村厅专家组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业务。

 

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指出的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各市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年底前对辖区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普查一遍。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继续对相关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特此通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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