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6期)2020年 第52号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23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3)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23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3)。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天山雪大道99号的新疆维维天山雪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牛奶,非脂乳固体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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