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7期)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84批次,涉及酒类、饼干、蛋制品等17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8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84批次,涉及酒类、饼干、蛋制品等17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8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延寿县中和镇利军商店销售的标称中国·黑龙江省尚志市龙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野生山葡萄酒(生产日期2019年12月10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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