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2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调味品,婴幼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食盐,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7类食品65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30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9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46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42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29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0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20批次,全部合格;糕点20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20批次,全部合格;婴幼儿配方食品20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14批次,全部合格;食盐10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10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10批次,全部合格;特殊膳食食品10批次,全部合格;饮料10批次,全部合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5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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