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11号)

  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流通环节组织抽检酒类、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3类食品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批次,合格率为100%。检测项目见附件。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

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流通环节组织抽检酒类、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3类食品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批次,合格率为100%。检测项目见附件。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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