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21年度第3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成都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本期公布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酒类、调味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等13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具体内容通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成都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本期公布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酒类、调味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等13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具体内容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检结果

 

由于抽样、检验周期的差异性,因而合格样品与不合格样品在时序上没有对应关系,因此,本期公布不同时间节点检验的2899批次合格样品、203次不合格样品,主要反映每个独立样品的检验结果。

 

二、不合格食品的处置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市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并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等核查处置工作。标称外地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三、特别提示

 

(一)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上述批号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二)查询本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具体信息,请登录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监督抽查公开专栏。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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