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4期市抽)

  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类食品1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药残留问题。  

 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类食品1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药残留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并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药残留问题

 

(一)肥东县梁园吴二姐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克百威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秦子云(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多菌灵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合肥市瑶海区伍章云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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